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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废水、废液焚烧炉
点击数:1764次 添加时间:2018-9-10 [打印] [返回] [收藏]

       概述:在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,会产生大量有机废水、废液。其中大部分可以用常规的生化或物理法来处理,但还是有少量的高浓度废水、废液,它的COD达到几十万甚至几百万,而且有的高浓度废水、废液中含有氟、无机盐等,传统的水处理方法对此无能为力,废液焚烧就不失为上佳方案。


 


 


       在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,会产生大量有机废水、废液。其中大部分可以用常规的生化或物理法来处理,但还是有少量的高浓度废水、废液,它的COD达到几十万甚至几百万,而且有的高浓度废水、废液中含有氟、无机盐等,传统的水处理方法对此无能为力,废液焚烧就不失为上佳方案。

产品特点:

       我公司废液焚烧炉根据各类废水的特点专业设计,针对性强,特点如下:

       (1)采用切向式雾化装置-内部混合式双流体雾化器,其混合程度、雾化效果、燃烧速度及效率极高,过剩空气系数低,可节约大量燃料;雾化喷头口径大,对流体之粘度、杂质含量要求不高,不易堵塞;采用低压喷雾方式,较高压喷枪式安全,不易磨损,不易故障,燃烧效果好,雾化介质可用低压蒸汽或空气;
       (2)燃烧安全性高,控制逻辑程序中设有炉内点火前不排除易爆气体就不能点火的功能,以防气爆;设有火焰检知器,一旦炉内发生熄火或点火失败,立即自动切断燃料、废液供给,警报系统完善,安全可靠;
       (3)根据废水的组成和特性,设计不同形状和炉衬的焚烧炉体;根据废水中含盐的情况设计不同的炉温控制方式,保证无机盐焚烧时在炉内不挂壁,很少形成盐雾飘出炉外;对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酸性气体用较经济合理的方式处理,充分保证废液焚烧处理后不形成新的污染;
       (4)充分考虑废液焚烧后的废热利用,可产生蒸汽、热水或热风供生产使用;
       (5)废液焚烧炉在处理废液的同时可处理有机废气和少量固体废物。

适合范围:

       1、不可燃的高浓度废水、废液、有机酸、有机碱等;
       2、可燃的废液、溶剂等。

废水处理量:50~11000㎏/h